首頁 > 業務通知 > 正文
城鄉居?;A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100元
我省從2015年7月起再次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,達到每人每月100元。
我省自2009年先后開展新農保和城居保試點,2012年基本實現制度全覆蓋,2013年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實現人群全覆蓋。截至2014年底,全省參保人數2520萬人。為更好地保障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,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和省政府有關提高底線民生保障標準政策的要求,我省將提高城鄉居?;A養老金標準列入十件民生實事,自2013年起數次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。繼2013年1月起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,2014年7月提高到95元后,自2015年7月起,將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,比國家統一規定高出30元。
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由政府全額支付,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分擔。本次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調整惠及約760萬名60周歲以上城鄉老年居民,據匡算全省各級財政每年增加近4.6億元支出。